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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直流冲击负荷的要求,阀控电池应按哪些原则考虑?

2012-06-19   |  来源:炜业通科技

 (1)事故初期的冲击负荷。如备用电源断路器采用电磁合闸线圈时,应按备用电源实际自投断路器台数计算,冲击负荷系数取0.5。低电压保护、母线保护、低频减载等跳闸回路应按实际数之和计算,冲击负荷系数取0.6~0.8。

  (2)事故停电时间内电磁合闸冲击负荷,应按断路器最大一台断路器的合闸电流计算,且应按随机负荷统计,并与事故初期之外的最大负荷或出现最低电压时的负荷相叠加。

  (3)决定蓄电池容量时,应按最严重的事故方式校验直流母线电压,其最低值应满足直流负荷要求。蓄电池选用的额定容量按有关规定有:10、20、40、80、100、150、200、250、300、350、400、500、600、800、1000、2000、3000Ah。

  蓄电池容量选择首先要统计直流负荷,负荷的性质分类及要求如表2-6所示。表2-6    直流负荷的性质分类和要求

 

  蓄电池容量除和电池的材料、制造、质量和维护管理有关外,还应考虑蓄电池运行的温度变化及充一放电过程的特性曲线和数据的误差等因素,故选择电池容量时要留有适量的储备,即选取合理的可靠系数,一般计算电池容量取可靠系数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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